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婭)因“如家驛站”賓館名稱中使用“如家”二字,和美酒店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將經營“如家驛站”賓館的劉某告上法庭。昨天記者獲悉,昌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  和美公司訴稱,公司擁有“如家”及“如家”註冊商標的使用權,其“如家”品牌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。劉某所經營的“如家驛站”賓館所提供的服務與原告註冊商標被核准使用的服務項目相同,且外部裝潢及內部裝飾中多次使用與原告“如家”註冊商標相同的字樣。“如家驛站”賓館的這些行為構成了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,有搭便車的故意。因此,和美公司起訴索賠30萬元。
  劉某辯稱,“如家”賓館品牌是在2012年以後才有知名度的,“如家驛站”賓館是2006年1月1日獲得的名稱。在使用“如家”兩個字時,沒有使用和原告商標相一致的圖形文字,所有標識中突出使用的是賓館,沒有突出使用“如家”。劉某認為,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和不正當行為。本案將擇期宣判。  (原標題:“如家”訴“如家驛站”侵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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